建筑空間的總體布局是規劃設計公司對于項目總體的把控,對整個基地形成內外結合、人與自然共存的空間內容。
1.總體環境布局的基本組成
創造室外空間環境時,主要考慮公共建筑的內在因素和外在因素。公共建筑自身的功能、經濟及美觀屬于內在因素,而城市規劃、周圍環境、地段狀況等屬于外在因素。室外空間環境包括下列幾個基本組成部分:建筑群體、廣場道路、綠化設施、雕塑壁畫、建筑小品、燈光造型的藝術效果等。此外,建筑師還應處理好室外環境空間與建筑、場所、綠地的關系。各部分的組合,形成總體環境布局。
2.總體環境布局的空間與環境
銘揚工程設計認為任何空間都存在于環境之中,環境的提升就是對空間的打造升級,故提高人造環境的物理素質及其藝術性,就必然成為提高現代生活質量的重要構成因素。在設計公共建筑時,空間組合的表現形式不能脫離總體環境孤立地進行,而應把它放在特定的環境之中,考慮自然環境與人工環境的結合。
3.群體建筑環境的空間組合
公共建筑群體空間組合,一般包含兩個方面:一是在特定的條件下,需要采用比較分散的布局,是個部分組合之間相互聯系,從而產生群體空間組合;二是以公共建筑群組成各種形式的組團或中心,如市政中心(加拿大多倫多市政廳、巴西的巴西利亞三權廣場)、商業中心(瑞典魏林比商業中心、英國倫敦哈羅城市中心)、展覽中心(美國西雅圖世界博覽會)及娛樂中心等。